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5浏览次数:2095

各学院:

为鼓励本科学生积极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研究,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切实发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在本科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闽院教[2017]118号)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条件

1.毕业论文(设计)为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撰写,通过“中国知网”论文检测系统检测查重结果重复率低于10%;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学院评定为“优秀”,且排名在学院该专业毕业学生总人数的前5%以内。

(二)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选条件:所指导的学生所做的毕业论文(设计)被评为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二、评选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

2.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数量一般控制在各学院申报人数的60%以内。

3.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直接认定为校级优秀指导教师,不再另行评选。

三、评选标准(见附件1)

1.选题新颖,概括性强,符合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鲜明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真实可信,材料详实可靠,有独特视角和见解,解决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理论、技术/实验、实践、生产实际难题,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3.格式规范,结构严谨,重点突出,逻辑性强;

4.论文层次分明,表述清楚准确,文字简练流畅;

5.中(外)文摘要简洁、准确、规范;

6.毕业设计图纸(图表)清晰、整洁、正确、完备,设计成果有较好的实用(参考)价值,或具有潜在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于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组织相关教师评定本学院拟推荐的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排出推荐优先次序(遴选时充分考虑各专业毕业论文质量和数量),并于2021年910日前,向教务处实践科报送:拟推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以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命名)、《闽江学院2021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2)、《XXXX学院申报2021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附件3)等所有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实践科(教学楼1C315),电子版材料发送QQ邮箱398322694@qq.com

2.学校评审。教务处对申报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核及重复率检测(重复率超过10%将取消评选资格,不予增补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3.学校推介。评选出的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将编印成册,在全校进行推介,以期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一步提高。

五、其它事项

1.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设计)存在剽窃、作假等严重学术不端问题,可以书面方式向教务处提出异议。教务处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2.对已批准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将依照《闽江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

1.2021届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评审标准

2.闽江学院2021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3.XXXX学院申报2021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729

附件.doc